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5年9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近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不合格食品,涉及太仓市3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干辣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城厢镇广斌食品商行的干辣椒,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城厢镇广斌食品商行共购进该批干辣椒10公斤,销售10公斤,货值320元。干辣椒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在种植生产环节。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元和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土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经济开发区陆渡汤金保蔬菜摊的土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经济开发区陆渡汤金保蔬菜摊共购进该批土豆5公斤,销售5公斤,货值25元。土豆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在种养殖环节。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脆皮蛋糕和小蛋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浏河镇家贵蛋糕店的脆皮蛋糕和小蛋糕,均为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脆皮蛋糕和小蛋糕全部售出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经营者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过多的含铝打泡粉。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07.04元和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8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