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2025年第10期)
时间:2025-10-27 14:53 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管局访问量:
【字体:大中小】
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公布苏州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5年第16期),涉及太仓市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长豆(豇豆)
(一)抽检基本情况。太仓市城厢镇李韦芳蔬菜经营部购进的长豆(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食品报告后,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太仓市城厢镇李韦芳蔬菜经营部共购进该批长豆(豇豆)41公斤、销售41公斤,货值287元,长豆(豇豆)全部销售完毕未能实际召回,不合格原因为种植环节问题。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