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非采暖季太仓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5-07-29 10:52 来源:太仓市发改委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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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疏导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销售江苏分公司、江苏省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与我市燃气企业就非采暖季(2025年4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天然气购销气量和结算价格的合同约定及其他结算清单,根据苏州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经集体审价会议通过,决定调整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下调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下调至3.721元/立方米。
二、实施范围
各燃气企业在太仓市范围内全部供气区域。
三、相关要求
1.各燃气企业要与上游气源单位及用气单位做好供需衔接,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2.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有超过规定价格销售或变相提高用气价格等行为。
3.各燃气企业要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准确抄表、价格公示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于已按采暖季价格政策缴纳相关费用的用户,做好费用清退工作。
4.本通知执行期间如遇价格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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