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太仓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殡葬收费管理,落实我省殡葬收费清单制、公墓墓葬一价清、所有收费全公开、清单之外无收费等相关要求,根据《江苏省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规〔2016〕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5〕6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苏发改费〔2025〕8号)等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我市殡葬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苏州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清单,我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为:遗体接运、遗体存放、穿(脱)衣、遗容整理、告别厅租用、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看尸、守灵厅租用、公益性公墓墓(格)葬、节地生态安葬、公墓维护管理。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
二、公墓维护管理费在新标准出台前,暂按照《关于明确护墓费收取标准的通知》(太价费字〔2009〕第23号)执行,计算中用到的墓地费单价、护墓费率以原物价局最新批复为准。
三、陵塔格位维护管理费按照《关于太仓市浏家港陵塔收费标准的批复》(太价复〔2010〕第27号)执行。
四、殡葬延伸服务项目(详见附件2)执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向民政部门提供成本核算情况等详细价格确定依据,经民政部门审验后公示,再报发展改革部门。
五、殡葬服务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在显著位置公开服务项目清单,主动集中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计费单位、优惠减免政策、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清单之外一律不得收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遇有关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政策调整,则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太仓市殡葬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2.太仓市殡葬延伸服务项目清单
太仓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太仓市民政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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