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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仓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时间:2025-09-30 15:27来源:太仓市人民政府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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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太仓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太仓高新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科教新城管委会,娄东街道、陆渡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健雄学院: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太仓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11月22日经市政府批准并印发的《太仓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太政办〔2021〕170号)同时废止。

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仓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统一、规范、高效的通信保障应急机制,提高本市通信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通信安全畅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江苏省通信保障应急预案》《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太仓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发生通信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情况下的通信恢复与通信保障工作,以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通信保障任务。

1.4工作原则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通信保障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依靠科技,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严密组织、快速反应,资源整合、密切协同的原则。

二、组织体系

设立太仓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全市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负责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必要时设立现场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事发现场通信保障的组织、协调工作。

2.1市指挥部的构成和职责

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工信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其中常务副总指挥由市工信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交运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苏州通管办太仓办事处、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供电公司、市气象局、广电网络公司、消防救援大队、苏州铁塔太仓办事处组成,并可根据需要,吸收其他部门和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通信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督促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全市通信保障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响应,发布应急指令,根据需要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各项协调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为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和决策支持;负责通信保障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会同市工信局制定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新闻发布方案,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关注网上舆情动态,研判网络舆情风险,制定网络舆情处置预案,加强本领域互联网信息管理和监督,及时协调处置负面有害信息。

市发改委负责做好应急条件下通信枢纽及重要局所等关键通信节点的电力等能源保障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起草、修订太仓市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协调苏州通管办太仓办事处、市内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苏州铁塔太仓办事处实施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等应急工作,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并尽快实施。

市公安局负责灾害区域的治安管理、交通秩序等工作,及时查处、打击破坏通信设施的犯罪活动,保证通信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解决党政机关通信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协调解决突发事件产生的通信保障费用。

市住建局负责现场的地震监视和监测,做好对重要通信设施造成破坏的震情监测预报和趋势判定通报。

市交运局负责组织协调公路、交通等部门为通信人员、车辆通行提供必要的交通便利。

市水务局负责监测分析江河、湖泊水文动态,及时发出洪水预报、预警信息,及时通报各地汛情。

市卫健委负责协调伤病员救治工作。

市应急局按照国家和市有关规定以及市指挥部的要求,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苏州通管办太仓办事处组织落实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苏州铁塔公司太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通信应急保障工作;及时汇总落实向市工信局报告通信应急保障工作进展情况;健全本单位通信保障应急体系,落实市指挥部有关通信应急保障工作部署。

供电公司负责优先保证救灾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通信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市气象局负责各类对通信保障造成影响的气象条件的分析与预测预报,为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提供气象信息。

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和苏州铁塔太仓办事处负责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和应急通信保障队伍,负责组织本单位实施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等应急工作。

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消防救援保障工作,重要公众通信网设施区域发生火灾时,开展针对性处置工作。

2.3市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和职责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苏州通管办太仓办事处主任担任。办公室成员及联络员由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主要职责:承担市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定、修订通信保障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贯彻落实市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通信保障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市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组织、协调调动成员单位参加应急处置行动;对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4专家机构

组建通信事件专家咨询组,由电信、移动、联通、广电和铁塔公司选派通信保障应急专家,主要职责是承担决策咨询任务、提出处置措施建议及对有关处置方案进行综合评估等。

三、预警预防机制

3.1预防机制

苏州通管办太仓办事处、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在网络规划和建设中,要贯彻落实网络运行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健全网络运行安全防护、监测预警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网络的自愈和抗毁能力;强化对网络运行安全和网间互联互通安全的监测及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修订完善各级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通信保障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市工信局要加强对苏州通管办太仓办事处、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网络运行安全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检查指导。

3.2预警分级

本市通信事件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严重)、Ⅱ级(严重)、Ⅲ级(较严重)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Ⅰ级(红色)预警: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4个以上(包含4个)镇(区)大面积通信中断的情况,并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

Ⅱ级(橙色)预警: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2到3个镇(区)大面积通信中断的情况,并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

Ⅲ级(黄色)预警: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个镇(区)大面积通信中断的情况,并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

Ⅳ级(蓝色)预警:电信网络出现故障或其他事件征兆,经研判可能引发1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中断或阻碍的情况,无扩散性。

3.3预警监测

市工信局建立与有关部门的灾害预警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通信网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的预警监测功能,密切关注并及时汇总、通报、共享有关信息。

苏州通管办太仓办事处、市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要建立和完善网络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网络运行监测。发生突发事件或出现通信中断征兆时,应按照规定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立即出动应急队伍进行通信保障。

监测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监测信息基本情况描述、可能产生的危害及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建议的应对措施等。

3.4预警通报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报告后,视情况紧急和严重程度向市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研究部署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的应对措施,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做好预防和通信保障应急准备工作。

预警通报采用文件传真形式,紧急情况下可以采用电话记录等方式,事后以正式文件形式补报。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需经市指挥部批准。

3.5预警行动

各有关单位在获得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进行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通信事故的情况,应在突发事件2小时内报告市指挥部办公室。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进行分析核实,确定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级别预警响应。

(1)I级预警响应在Ⅱ级预警基础上,市指挥部做好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

(2)Ⅱ级预警响应在Ⅲ、Ⅳ级预警响应基础上,市指挥部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调度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和装备,做好支援准备。

(3)Ⅲ、Ⅳ级预警响应由市指挥部采取相应级别预警行动。市指挥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通信保障应急准备措施和工作方案。市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有关准备工作。紧急部署资源调度、组织动员和部门联动等各项准备工作。根据事态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四、应急响应及处置

发生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一般的通信事件预警情况,需要启动相应各级响应预案。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个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情况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4.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4.1.1Ⅰ级响应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1)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涉及我市在内的Ⅲ级以上响应;

(2)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已经或有可能造成我市4个以上(包含4个)镇(区)大面积通信中断的情况,并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的;

(3)市内启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一级响应。

4.1.2Ⅱ级响应

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已经或有可能造成我市2到3个镇(区)大面积通信中断的情况,并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

4.1.3Ⅲ级响应

因突发事件引发的,已经或有可能造成我市1个镇(区)大面积通信中断的情况,并有继续扩散的可能性。

4.1.4Ⅳ级响应

因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已经或者有可能造成1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信中断或阻碍的情况,没有扩散性。

4.2启动程序

4.2.1Ⅰ、Ⅱ、Ⅲ级启动

通信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经分析评估,认定突发情况已达到Ⅰ、Ⅱ、Ⅲ级启动标准,决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报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4.2.2Ⅳ级启动

通信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指挥部经分析评估,认定突发情况已达到Ⅳ级启动标准,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市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实施。

4.3分级响应措施

4.3.1Ⅰ级响应措施

(1)对于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启动涉及我市在内的Ⅲ级以上响应的,在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的指导下,按苏州各类突发事件预案规定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2)市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召开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3)市指挥部组织协调跨镇(区)、跨部门、跨企业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市指挥部办公室落实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并报告落实情况。

(4)市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市指挥部制订的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实施处置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5)遇有市内通信保障力量或资源不足等情况时,向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4.3.2Ⅱ、Ⅲ级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召开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协调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2)市指挥部组织协调跨镇(区)、跨部门、跨企业资源调度及支援保障;市指挥部办公室落实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并报告落实情况。

(3)市内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市指挥部制订的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实施处置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遇有市内通信保障力量或资源不足等情况时,向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请求支援。

4.3.3Ⅳ级响应措施

(1)市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召开会商会议,通报情况,制定通信保障工作方案。

(2)市指挥部办公室落实市指挥部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开展工作并报告落实情况。

(3)市内相关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市指挥部制订的通信保障工作方案实施处置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4.4信息报送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通信设施损失及保障恢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市指挥部、市政府和苏州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并通报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根据相关内容、时限、频次等要求报送通信损失和保障恢复情况,出现重大通信中断和通信设施损毁的基础通信企业要及时上报市指挥部办公室。

相关信息应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多种手段,自下而上、逐级报送。各单位指定专人、按照时限要求报送信息,报送的信息需经本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事件信息报送的内容应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描述、事件级别、初步估计的危害程度、可能影响的用户及范围、已采取的应对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4.5信息通报和发布

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成员单位与市指挥部应加强信息沟通,及时通报事态变化及应急处置情况。力求在通信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4.6通信保障和抢修恢复顺序

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中央、后地方,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首长专线;

2.省委、省政府、省军区领导专线;

3.突发事件处置军地指挥联络通信电路;

4.省、设区市党政专网电路、带宽及速率;

5.保密、机要、安全、公安、武警、军队、消防救援、国防军工、核应急等重要部门租用电路;

6.地震、森林防火、防汛、民政、气象、医疗卫生等部门租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救灾、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电路;

7.金融、证券、电力、交通运输、民航、海关、铁路、税务等与国民经济密切相关部门租用的电路;

8.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电路。

4.7现场应急通信保障

在发生突发事件并造成基础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严重损毁且短时间内难以修复的情况下,市指挥部应确保至少有一种以上临时手段有效、畅通。

(1)指挥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迅速派出应急通信保障队伍,携带短波、基站、集群通信等机动通信设备,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2)事发地通信力量不足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或调度其他应急保障队伍予以支援。

4.8应急结束

4.8.1Ⅰ、Ⅱ、Ⅲ级应急结束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情况,适时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经市指挥部研究确认,报太仓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4.8.2Ⅳ级应急结束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通信网络恢复情况,适时向市指挥部提出应急响应结束建议。经市指挥部研究确认后,市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并通报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终止应急响应。

五、后期处置

5.1总结评估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做好突发事件中公众电信网络设施损失情况的统计、汇总,及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和评估。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特别重大、重大通信保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5.2征用补偿

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及时归还征用的通信物资和装备;造成损失或无法归还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适当补偿。

5.3恢复与重建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按照市政府、市指挥部要求,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通信设施。

5.4奖励和责任追究

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在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6.1本预案由太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修编并负责解释。

6.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太仓市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严国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总指挥:张贤峰 市政府办副主任

方海宁 市工信局局长

毛晓波 市应急局局长

成   员:刘 菊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马 震 市发改委副主任

郁晓蓉 市工信局副局长

唐 健 市公安局副局长

贾彦乐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骞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水兵 市交运局副局长

吴南山 市水务局副局长

杜 平 市卫健委副主任

魏 俊 市应急局副局长

陈 宇 苏州通管办太仓办事处主任

范华星 太仓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朱亦佳 太仓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吴甲忻 太仓联通公司技术总监

张永生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吴俊梅 太仓气象局副局长

刘译泽 市广电网络公司副总经理

李大伟 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杨 阳 苏州铁塔太仓办事处总经理


太仓市通信事件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

江慧慧 太仓电信公司网络维护中心主任

张 健 太仓电信公司线路中心主任

徐佳峰 太仓移动公司传输网运行维护

杨宋璐 太仓移动公司网优工程师

吴甲忻 太仓联通公司技术总监

张立川 太仓联通公司技术部经理

周 健 广电网络公司安播中心主任

俞星磊 广电网络公司安播中心副主任

朱正帅 铁塔公司维护经理

罗贤春 铁塔公司维护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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